今天陪媽媽回她的娘家,只因為她說她想家了,就算在大年初一。

傳統習俗不知道在多少年前就說好了,除夕晚上媳婦得跟著回夫家吃年夜飯,待到初二才可以回娘家,如果初一回娘家,會使娘家變窮,所以一般來說娘家的人也不會希望潑出去的水初一跑回來。(當然也有人說只要帶著「油」水,女兒就可以初一回來)除夕這晚,媽媽提議初一想回娘家,我沒有多作評論。

外公在很多年就成仙了,外婆在兩英雙爭那天就南下到大舅家過年了。傳統女性還是這樣想著的,就算丈夫不在也不可以待在女兒家,錢財留給兒子,神主牌也留給兒子,理當然過年過節「家」沒了就到兒子家過年。媽媽和外婆一樣,是很傳統的女性,所以離家這麼多年後的大年初一,她回家,心裡滋味還是說不上來的。

妳從院子裡找出家的鑰匙,我們三個在廚房溫了一桌妳從鶯歌我們家帶回妳娘家的菜餚,「這麼多年第一次在初一回娘家,看著這個房子從無到有,我很捨不得。」妳幾乎掉眼淚說,然後妳回想起外公往生後,外婆要把妳的娘家過給大舅舅(妳大哥),「這個家是我們這些姐妹出社會後賺錢後,為了要讓父母有好的生活,所以另外蓋起來的。不管怎麼樣,我都希望我還有家,可以回。」

(來聽一下陳建年的鄉愁吧!)
離開你的娘家後,我們三個人到後龍的龍鳳漁港走走吹風吃蚵嗲,你們兩個像極了孩子。



妳說,妳跟爸爸要在沙灘上合照:)




大年初一應該是媳婦跟著丈夫回夫家的,今年我們沒有回花蓮爸爸的家。剛剛我問爸爸說,你知道胡德夫還是陳建年嗎?你們家鄉唱歌的那個。爸爸微微笑的聽了這首歌後說:「我知道。」

今年跟去年一樣,我們沒有回花蓮爸爸的家,也沒有去看還躺在療養院忘了我們的爺爺。我想,在這個年節氣氛濃厚的日子裡阿,想家的不只是還是孩子的我,還有媽媽跟爸爸。大年初一,有爸媽的地方就是我的家。我的家在鶯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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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ybubu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